申增山,男,1969年5月出生,1986年10月入伍到部队服役;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副处长。1999年9月副营职干部转业至邯郸市劳动局,2001年6月调整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2010年8月到市局劳动监察处,2011年7月任市局劳动监察处副处长。他从2001年开始一直从事劳动监察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凭着对劳动保障事业满腔赤诚和执着追求,在劳动保障监察这个平凡的执法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八个春秋;他这个岗位长期工作积累和在工作中的不断创新维权新模式,他本人经河北省人社厅推荐入选国家人社部劳动监察制度建设专家库。2008年10月被邯郸市市委、政府评为“扶贫开发先进个人”, 2013年度被中国劳动保障报社评为“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邯郸市 “青年之星”;2013-2016年度因工作突出连续荣立三等功次,从2013至今每年都是优秀公务员,2015、2016、2017年度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在申增山同志代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役军人参加全市的最美退军人评选活动,被评为邯郸市“最美退役军人”。

申增山在市人社局纪念建党九十六周年纪念大会做为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发言
一、努力学习理论知识,着力打牢工作基础
申增山同志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他认为理论基础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过硬的理论基础,不能灵活熟练地掌握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就不能胜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理论基础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为了打牢理论基础,该同志一是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以党的十九大以来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坚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的思想;二是注重业务知识学习,着力在业务知识方面狠下功夫。该同志还通过函授学习取得了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他始终认为,没有过硬的理论基础,不能灵活熟练地掌握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就不能胜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针对性地钻研业务知识,力求做到在工作吃透政策,他坚持把已掌握的知识与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注重向周围、基层和实践学习。
二、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全力为劳动者讨公道
申增山同志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来,对工作兢兢业业,始终以“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指导思想,不断总结劳动监察工作经验,摸索地方工作规律,较快的适应了劳动监察工作的特点,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够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几年来,他凭着这种情系于民,时刻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累计为来自各地的农民工朋友,讨回工资款达1000多万元。他经常这样告诫自己:“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天职,时刻牢记着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经他处理过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从来没有再次出现上访和闹事的,在社会上也为劳动保障监察树立了良好的“文明服务窗口”的好形象。对待案件和工作总是克服困难,想尽办法去完成,不怕麻烦,坚持公道,始终为受害者的利益着想,这是该同志的一贯做法。
“农民工不容易呀!不能让老百姓流汗、流血再流泪,既然政府赋予我们这项职责,我们就要尽心尽力,不能推脱搪塞”。这是申增山同志经常讲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以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个共产党员所应具备的高尚素养。
2017年11月份广平县环城水系广安路桥、纪家寨路桥及引道工程施工的133余名农民工的代表到市反映该项目拖欠工资问题,该工程发包方为广平县住建局,承建方为邯郸市诚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包方是高振平和高强父子,农民工经过多次讨要无果。因该公司拒不支付工资致使农民工情绪激动,如不及时处理,后果非常严重;申增山同志受理后立即研究案情,并联系各方当事人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督导协调会,听取了各方陈述的意见后,按照“抓两头”(即抓监管源头和包工头)的工作方法,责成由广平县住建局认真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筹备资金,不足部分由广平县住建局从征收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经多方努力,最终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于及时发给农民工。至此,民工既拿到了工资,同时又阻止了一场群体性突发事件。
田振堂等13名农民工于2011年3--12月期间,在包工头闫合军的安排下给邯郸市腾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邯郸市金叶风景1#2#楼干喷淋安装工作,在干活期间农民工陆续从包工头闫合军手中支取了部分工资及生活费用;截止目前,包工头闫合军至今还欠田振堂等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7000余元,因其农民工没有过硬的证据,2012年2月到丛台区人社局投诉后,在长达一年的经多次协调无效的情况下,到市人社局反映情况;申增山同志接到求助后,认真帮助农民工分析案情,提出按照方便、快捷的劳动仲裁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在其帮助下13名农民工书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进行开庭,申增山同志作为首席仲裁员的仲裁庭于今年9月3日依法给13位农民工每人下达了一份的“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书,裁决书不仅支持了13位农民工的工资,另加被拖欠工资25%的经济赔偿金,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申增山在接听农民工投诉电话

像类似的事情很多,他都会不厌其烦的调解处理,农民工们带着无助的样子来求助时,他总是说:我们劳动监察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再流泪,我们劳动监察就是为农民工维权的专门执法机构,解决欠薪问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每当看到农民工开心地拿到自己血汗钱数钱的时候,他总是会心地一笑。
三、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基础保民生
劳动监察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遵守劳动法规。对举报来访者,他总是耐心细致地给他们解释问题,宣传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确自己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应该享受那些权益。为了破解地方保护,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劳动执法工作,在申增山同志的倡议下,邯郸市在河北省首先开创“集中执法”和“异地执法”的劳动执法模式,成效显著,也得到了省厅的认可。申增山同志始终认为,要想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顺有一支政治素养过硬,业务技能精强的劳动监察队伍。因此,根据省厅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要求并结合邯郸市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了量化考核劳动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经过公平、公开的考评,无论大县、小县均在同一起跑线上,可以极大的激励大家的工作干劲,从而,提高劳动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威慑力,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尊严,从而,也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为了贯彻落实市领导要求,申增山同志还参与了《邯郸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邯郸市政府令第145号)的起草工作。该同志还主笔负责起草《邯郸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邯政办字〔2018〕39号)的工作,该同志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冀政办字〔2018〕6号》等规定,该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明确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政府职责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取得的成绩,离不开领导和同事的支持
我市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过全市人社系统共同努力工作和市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的效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在这里,我可以骄傲的说,这样的成果有我的付出和努力。在2015年11月份孟广军副市长代表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做典型经验发言的地市在全省解决清欠农民工工资视频会上做大会发言;省委书记赵克志对我市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批示:“邯郸市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做法,值得各市学习借鉴。省市县都要好好抓一下这项工作,严防发生事端。”这也是省委书记第一次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16年年初,经国家人社部推荐,北京市、重庆市人社局今年相继来我市学习考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16年申增山同志经过省厅推荐被国家人社部入选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专家库47人之一。国家人社部邱小平部长对我市出台的《邯郸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并给予肯定,专门安排国家部农民工司对我市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进行调研。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9月,我市还根据该同志的提议对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成员单位由20个增加到24个,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今年中共邯郸市委主办的《邯郸决策》(第四期)上刊登了申增山同志撰写的《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文。我市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作支付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对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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